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农业大棚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MGCH2017-25
1、招标条件:
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农业大棚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农业大棚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赤峰市松山区
3、建设规模: 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投资额:约 292.6 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以上全部内容。
7、质量标准:合 格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能力的企业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以下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出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注:前款所称“报名人”均指项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2。项目负责人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院预防犯罪科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同时还需要提供A4纸打印(加盖公章)的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网址及电子邮箱号。注:①投标人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并装订成册)。②以上所列报名材料必须具备,缺任何一项均不予审核通过。③报名及开标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以上资料。
5、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5.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5.2报名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
6、资格复核
6.1在报名合格后进行投标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须项目负责人携带报名时所有资料原件。
6.2投标资格复核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
6.3复核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另行通知,在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方式(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赤峰市松山区当铺地满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
联 系 人:赵仕超
电 话:1880476515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成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天王商务楼D座410室
联 系 人:霍永建
电 话: 0476-8425999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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