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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龙港路~兴源路)道路修复改造 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本揭东经济开发区人民大道(龙港路~兴源路)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已由揭阳市揭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东发改[2017]87号文批准建设及揭东发改核[2017]27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揭东区人民大道;工程预算造价:约4300万元;招标工期:为150日历天;建设内容:起点为揭东经济开发区龙港路,终点为揭东区兴源路。长2610米,宽50米,为城市主干道。修复改造内容包括:路面、人行道、路基、排水、交通、绿化工程等。资金来源:省财政股权投资资金。 1.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交付及工程保修阶段等进行全过程监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企业。报名企业须在报名前取得揭阳市揭东区住建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2 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2.3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出具方为有效)。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北京时间,下同)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地址:揭阳市揭东区人民广场揭东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楼;电话:0663-6195230)报名。 3.2 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证复印件;(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揭阳市揭东区住建局核发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核对原件,否则不予受理。本工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资料均以纸质材料(线下)为准。电子交易模式所产生的有关资料(除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外)只作为评标的辅助资料。投标人必须按要求采用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原有模式与电子交易模式同步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11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揭东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 发布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若有修改或内容不同,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2月29日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厅(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市机关办公大院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02763966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3281656、3286626(传真)
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