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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无批复单位无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
项目名称 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批复单位
招标人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七年十一


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现对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020-8742915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16881823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投诉电话:020-87429152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概况:

对办公楼1号、2号、4号楼外立面及排水设施进行维修、整治1号楼外立面面积约2100平方米,大门26扇,窗户13个;2号楼外立面面积约800平方米,大门3扇;4号楼外立面面积约550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7-9893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设计工作: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

(2)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土建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消防、电气、防雷、智能化、通风空调、等安装工程,园林景观绿化、道路、管线等附属工程。上述工作设计费、施工工程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项目总投资15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38万元。其中:

1)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32万元;

2)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6万元(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

本工程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六、资金来源:镇市政基础设施及维护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12月6日00时00分至2017年12月26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2261100分,截止时间:2017年1226120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12280840分。

5、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1)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该表中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2)方能进行投标登记(上述资料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3、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之前,投标人应自行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拟报专职安全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以上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担保1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6、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或以上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其资质按承接该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项目负责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业绩、注册资本及营业额、企业获奖、企业信誉、企业社会贡献评价等指标,施工部分以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如有多个设计任务承担方,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计算上述指标的主要成员单位);其余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中各单位)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勘察程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的计算基准价以本项目的施工费为准。预算编制费及竣工图编制费等费用已包含在设计收费中,不另计取,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注:专业系数1.0,复杂系数0.85,附加系数1.0。

2、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施工费下浮率=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00%,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最终结算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委托审核单位审定结果为准。

3、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

4、其它投标报价要求:自2016年5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不得提出任何由于营改增造成的变更增加费用要求及相关投诉。

十四、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①、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②、施工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或进场通知为准。

十五、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无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7429152;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选项。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七、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主办方):

(成员方,若有):

(成员方,若有):

年 月 日


附件2

联合体协议

(联合体各方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为主办方(仅限填写一家单位)。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为整个项目的主办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 的 任务,还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若联合体成员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为整个项目的成员方,具体负责(项目名称) 的 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是否多个设计任务承担方:

□是,(单位名称) 为设计主要成员方(设计部分资审及评标环节,其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获奖、企业信誉等指标以设计主要成员方为准)。

□否。

请在□内打√选择并填写对应内容。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上网)-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1、2、4号楼维修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发布人 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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