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毁公路桥函重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水毁公路桥函重建工程(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从发改投【2017】2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发包人”), 建设资金来自特色小镇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只设1个合同段,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锦村村,建设内容是修复水毁公路桥函,规模:工点一位于K2+210左侧,下边坡塌方路段长度约30m,坡底至坡顶高度约为10m;工点二位于K2+550左侧,下边坡塌方路段长度约30m,坡底至坡顶高度约为20m;另一处位于K2+620左侧,下边坡塌方路段长度约20m,坡底至坡顶高度约为17m;工点三位于K2+900左侧,下边坡塌方路段长度约10m,坡底至坡顶高度约为11m;工点四位于K4+150左侧,其下边坡塌方路段长度约20m,坡底至坡顶高度约为18m。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65.2794万元。计划工期为7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诚信档案。
3.6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拟委派的投标人代表于2017 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其中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7年12月2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从化大道南海塱横街53号5栋9层(欣荣宏国际商贸城写字楼9层))。
5.3提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投标报名时间。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2)依法重新招标。
7.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从化区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87969112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8.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广州市从化区监察局
投诉电话:020-87922314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新街76号
邮 编:51096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7852090
招标代理:广州市恒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从化城郊街河滨北路360号
邮 编:510900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37907789
传 真:020-37907723
邮 箱:gzhs37907789@163.com
2017年12月7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
|
2、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申请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3、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财 务 要 求 |
|
1、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45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的自有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4、在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2年是盈利的。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 绩 要 求 |
|
近三年(即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计算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类似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
注:
1 附录3所要求业绩须按资格审查资料表7-6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业绩的计算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经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业绩信息体现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若信息系统中未反映上述时间,则以交工验收证书(或无交工验收而一次性竣工验收的竣工证书)上的签发时间为准。
2、近三年内项目交工验收(或未进行交工验收而一次性进行竣工验收)通过,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要达到合格。
3、上述业绩指投标人独立完成的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信 誉 要 求 |
|
1、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在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5、投标人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中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放在投标文件正本中);说明:1)查询对象:投标单位、法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查询内容: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内有无行贿记录(须包含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个) |
资 格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工程师,持有有效贰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至少8年公路施工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高级工程师,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至少10年公路施工工作经验和主管公路施工技术工作5年经验,年龄不超过55周岁。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备注:1、上述工作经历时间以资格审查资料表7-4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开始时间为准。
2、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资格审查资料表7-4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
3、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在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合理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侯选人。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
信用等级分:5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