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核工业计算机应用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DLN17JFR272C11506BD
2.2项目名称: 中核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业务需求,完成法律事务管理系统的设计、开发、集成、部署调试、上线运行、培训及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合同管理:实现总部合同的全流程管理、成员单位合同信息填报管理。
纠纷案件管理:实现集团公司总部及成员单位纠纷、案件信息的填报管理。
法律审核管理:实现集团公司总部法律事务部人员法律事务审核工作的登记、备案、查询。
证照管理:实现集团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借阅审批、领取、归还等事务的管理。
授权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管理要求建立授权审批流程。
法律队伍管理:实现集团公司总部及成员单位法律机构、法律顾问、总法律顾问的信息填报管理。
律师律所管理:实现集团公司外聘律所、律师信息填报管理和评价。
普法宣传教育:实现集团公司普法宣传教育门户。
重大项目管理:实现成员单位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跟踪。
2.4服务地点:北京市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总部。
2.5服务期:进场实施后,第一个月底,完成系统需求调研;第三个月底,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具备试运行条件;第四至六个月,系统试运行;第七个月,完成系统验收。
2.6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且最终验收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中核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3.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招标文件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 发售时间:2017年12月8日早上9:00 — 2017年12月13日下午17:00
3.4 联系人:卢女士 电话:010-88023505 传真:010-88023282
邮箱:zzhh263@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南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8年1月5日0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5)投标人至少具备一个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
(6)如投标人在系统中采用第三方软件,应提供相应软件的原厂商授权许可。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你单位须遵守招标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中核集团法律事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