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办公耗材供应商入围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办公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批准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有意者均可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办公耗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2、招标编号:NMYZ-2017-FW1201
3、招标内容:办公耗材供应商入围
4、服务周期:三年
5、供应商入围家数:确定三家入围供应商
6、入围供应商所占全年采购份额:第一名:40%,第二名:35%,第三名:2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足够资质和能力,能够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3、报名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开户许可证;
(3)一般纳税人证明、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17%税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注:报名时提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A4纸并加盖本企业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报名资料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的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1号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六楼4号会议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1号
联系人:李洪涛
电话:0471-229775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侯建霞、贾蒙
电话:0471-3292916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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