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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SBSSC11708861
1.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次的项目名称: 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工程监理 。
(2)本次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南城商务区 。
(3)本次的建设规模: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包括三类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涉及南城国际商务区内主要干路及次干路的(经一路、纬二路、纬七路、经二路、经五路、纬一路、纬三路、纬四路、纬五路、纬六路、纬十五路)等路段。地下综合管廊总建设长度为6550m。其中,双仓干线综合管廊:总长度为2370m,断面规格有三种类型:(2.8+2.6)×3.9 m,长度为1965m;(2.8+1.9)×3.4 m,长度为210m;(3.0+1.9)×3.4 m,长度为195m。缆线管廊:断面规格为2.0×1.7m,总长度为4180m,入沟管线为:电力、电信、给水、再生水。雨水、污水、燃气管道不入沟。总投资约34114.54万元(不含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4)本次的工程类别及等级: 类别: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一级。
(5)本次的计划工期: 1096日历天 。
(6)本次的总投资: 34114.54万元 。
(7)本次的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8)本次的施工标段划分: 拟划分1个标段,并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
2.2本次的招标范围:
(1)本次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项目工程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基坑支护、防水工程、通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白蚁工程、消防工程、综合管廊控制中心、系统集成工程、标识系统、监控报警系统、装修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和引起的绿化迁移、迁改工程(含管线迁改)、交通疏解、道路恢复等(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技术与管理、现场协调与管理和合同履行情况的全方位工作监督管理,并对设计成果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及其它政府相关审批工作手续等。
详见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第2.1款。
(2)本次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移交竣工验收阶段) ■保修阶段 □其他相关服务: / 。
(3)本次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东莞南城商务区综合管廊示范期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
60 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 36 个月,保修期暂定 24 个月,缺陷责任服务期暂定 24 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4)本投资规模:
□本次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元(财政投资项目适用,非财政投资项目可参照使用)
■本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269500409.63
元(仅适用于非财政投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修改《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和相关规定的通知》(东建市〔2010〕16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需随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资料一同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7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_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 2017 年 12 月 28 日 9 时 _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东莞建设网(网址:http://www.dgjs.gov.cn)及 /
发布。
7.其它说明
7.1本次的监督部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7.2 投标担保金额: 5万元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南城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八一路二号机关大院1号楼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511室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10060
联系人:
何工 联 系 人:邓小文、胡华俊、秦冬华
电 话: 0769-28680388 电 话:(020)83541707,83546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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