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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平远县八尺镇烟区新农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平远县八尺镇烟区新农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平发改审字[2017]293号批复单位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第一章
项目名称 平远县八尺镇烟区新农村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平发改审字[2017]293号
批复单位 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远县八尺镇烟区新农村建设工程已由平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发改审字【2017】 293号文件批复,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建设模式,建设资金来自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创建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建1个占地4100平方米的村民活动广场,新建小桥1座、绿道764平方米、硬底化道路400米、绿化;沿国道建筑外立面改造以及八珍娘酒厂平整土地等附属工程。工程投资总额463.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397.43万元。资金来源为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创建资金。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完成本的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2.3工期:180天(具体按签订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园林绿化类经营范围;(2)市政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资质;(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人员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委派;

(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须由牵头人委派;

(3)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如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4)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如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委派;

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须具备市政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 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不良行为处罚(公示)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8因本项目施工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公示期间(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时)自行踏勘现场,请企业资质技术负责人 (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携本人身份证在踏勘现场后,到项目建设地点出具盖章证明。费用自理。

4报名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供);

(9)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以上报名资料由各投标单位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一正一副,加盖公章,除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其余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报名时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到场报名。

5 投标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5.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上午9:00~11: 30,下午14:30~16:00。报名地址: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恕不办理。

5.2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2月15 日~ 12月21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出不退。发售招标文件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嘉应西路国商一街(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5.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5 日上午9:30至10:00时提交到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2018年1月5日上午10:00时在平远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督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有公告的修改、补充之处,以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平远县八尺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远县八尺镇

联系人:朱炯辉

电话:0753-8233514

招标代理(盖章):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1009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13823819815

2017年12月07日

相关附件联合体协议书.docx
发布人 徐工
发布日期 2017-12-07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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