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
包头供电局2018年工程车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RCCGBT2017007
1、 招标条件
本次的项目单位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的委托,现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2018年工程车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开、评标工作。
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2018年工程车租赁项目
2.2 招标范围
租赁数量:7辆(含司机)
车型要求:SUV
租车时间:12个月,即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汽车租赁业务,经营年限要求在3年以上(含3年)。
3.2投标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及以上,具有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
3.3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独立经营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或与一家固定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4投标企业需具有近三年(2014年12月至今)内需具备至少一份工程车(SUV)租赁业绩。
3.5投标企业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7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3.8投标时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审查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
4.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4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如资料不全,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附件1);
(2)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
(7)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与汽车维修厂的委托合同
(9)近3年(2014年12月至今)内工程车租赁合同及该合同相应的发票;
(10)投标回执 附件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
5.2 获取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请电汇到以下账户:
户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银河支行
账号:15050171667800000279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如有变化,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
联 系 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0472-3698209
包头供电局物资处监督人:吴伊军
联系电话:0472-3657651
包头供电局建委监督人:张伟
联系电话:0472-3652244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建设路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
联 系 人:王心韵
联系电话:18047284008
电子邮件:117965270@qq.com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附件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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