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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企业家大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更正公告
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的佛山企业家大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现将原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
原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3.7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更正为:“3.7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2.
原资格预审文件附件3 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中的“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更正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目前在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
原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下午15时00分”更正为:“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时00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2日下午15时00分”。
4.
原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否则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更正为:“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原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同时递交,否则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如原件无法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天提交齐全的,应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前,携带原件向招标人(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E栋五楼511室)进行原件备案,已进行资料原件备案的,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当天不再要求递交原件,但仍需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递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原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是指对本项目选派到现场负责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的人”。
6. 原资格预审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的“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负责佛山企业家大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等相关事宜。”更正为:“兹授权 同志,作为我方为本项目选派到现场负责安装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的人,为我方负责佛山企业家大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活动等相关事宜。”。
联系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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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佛山市企业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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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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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2号中欧中心E栋五楼5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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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五路黄洞办公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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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先生、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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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7-29838271、0757-29838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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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757-2983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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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ds@b2bv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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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年12月8日
佛山企业家大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更正公告回执
我公司已收到 佛山企业家大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更正公告书面通知,并已完全了解更正内容。
投标申请人名称:(盖公章)
签收日期:2017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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