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巴特罕公园改造项目-外围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MQGC-0197
1.招标条件
本莫旗巴特罕公园改造项目-外围绿化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局以莫发改行审字【2017】5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为48060平方米,景石9个,栽植树木等工程。
建设地点:尼尔基镇。
招标控制价:4,109,041.00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涵盖本(园林绿化)要求,至少具备一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以上的严寒或寒冷地区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公告发布前最近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需加盖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章);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4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开工日期为准)在本企业担任过至少一项合同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严寒地区或寒冷地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有效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有效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旧版网址)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证明材料(不少于5人)。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或网上查询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投标人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外封套所有封口处加盖公章。已递交、签收并密封的资质原件及投标文件不得再撤出及补递任何资料,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手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明文件并携带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会,无需密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莫旗巴特罕公园改造项目-外围绿化施工 | 1 | 82,000.00元 | 1700301220000000009473 |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投标人必须按照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8日09时30分 ,地点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5号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直接进行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莫旗分中心),地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5号楼3楼莫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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