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煤泥竞卖公告
包钢招标中心受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委托,拟对焦化厂煤泥进行竞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焦化厂煤泥竞卖
二、项目编号:SCB-1712-C03-B-037
三、竞卖标的相关要求及底价:
序号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竞卖底价 | 报价保证金 | 煤泥品质 |
1 | 以实际为准 | 约70000吨 | 100元/吨 | 50000元 | 硫分:1.2% Q:3505大卡 |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底价。
四、竞买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
3.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4.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70万元整,如没有按时履约或违反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一次性缴纳全部货款(中标价*7)万元
6.具备一定运输能力,保障每日运输量至少3000吨。
7.由于煤泥为散装物料,质量中水分等波动较大,竞买人参照包钢取样分析结果为依据并要求在竞卖日前到现场查看竞卖实物,明确不对质量产生任何异议。
8.按照焦化厂指定时间地点挖煤,从煤泥池东侧逐步向西侧挖煤,直至清空煤泥池,不得随意挑拣,清掏出的煤泥不允许进行晾晒,立即组织装车并过磅。
注意: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供的资料:
5.1:现场方式
5.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5.1.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2邮件方式:邮件发送至:bgzbzx01@163.com
需提供以下资料(电子扫描件):
5.2.1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通过“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常用表格模板中下载)
5.2.2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报名的竞买人,不具备竞买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纸质报名资料递交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包钢招标中心(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301房间。
七、报价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报价保证金支付要求
7.1.竞买人应在2017年12月19日00:00前交纳报价保证金;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交纳保证金的则不具备竞买资格,其报价无效。
7.2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7.2.1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账 号:15001716680052500347-0004
7.2.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竞买人在汇入报价保证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竞卖项目的编号。未按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参与本次竞卖。
7.3竞买人在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同时,需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二)保证金退还与处置
1、竞买人报价保证金在竞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无息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经出售人同意后,我中心将重新组织竞卖;
(1)成交竞买人不按规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的;
(2)无法接受现场竞卖实物提出异议的;
(3)成交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
八、竞卖方式及组织安排
(一)竞卖方式:
本次竞卖按照单价进行竞卖。最后一个报价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二)竞卖组织安排
1.意向竞买人应在2017年12月19日00:00前将保证金汇至中心指定账户。至公告截止日,如果没有意向竞买人参与报价,则重新组织竞卖。
2.竞卖时间及地点:
竞卖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00时举行竞卖活动。
竞卖地点:包钢招标中心(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403房间
3.竞卖程序:
3.1 竞卖现场要求:
3.1.1 竞买人在竞买现场填写竞买登记表。
3.1.2竞卖现场实行准入制。参加竞卖时,竞买人必须凭下列资料进入现场: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委托代理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将填写准确、完整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登记表》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每个竞买人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竞卖现场。
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人资格证明资料交由出售人审查。上述所含资料缺一不可,通过评审的竞买人凭竞买登记表领取号牌。
3.2.竞卖方式及规则
3.2.1当竞买人有两家及以上时,采用多次报价方式:即竞买人可以在限定时间内(以竞卖现场出售人约定的时间范围为准)多次举牌报价,首次报价起始价为竞卖底价,但每次报价不得低于上次报价。
3.2.2当竞买人只有一家时,如报价高于底价的,则该竞买人成为成交人。
报价阶梯: 竞拍底价基础上上浮1元或1元的整数倍逐级报价。竞买人在起始价的基础上通过多次报价直到无人报价为止。
3.3在规定的时间内,最后一个报价的竞买人(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
3.4成交人在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5 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
3.5.1竞卖人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1日到招标人指定地方查看现场实物(焦化厂联系人:付先生13848721124),后期如出现因对现场物品的实际情况不了解或无法接受现场实物为由提出异议的,包钢招标中心不予接受,并扣除报价保证金。
3.5.2竞买人以竞拍日价格成交后,需尽快办理相关订货及抵账手续,最终结算价格=(中标单价*7)万元,竞买人一旦填写竞买登记表,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本次竞卖的所有规定及竞卖标的情况、接受竞卖规则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竞后无悔。
3.5.3竞卖现场请遵守会场秩序,报价期间拒绝接打电话和大声喧哗,不恶意串通、不垄断或干扰其他竞买人,否则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责任。
3.5.4竞买人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买活动相关的一切费用。
九、竞买有效期
竞买有效期从报价之日起120日。
十、合同签订
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售卖人签订合同,如不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责任由成交人全部承担。
十一、发布媒介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包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p.btsteel.com)等。
十二、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1/3收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成交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包钢(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
账 号:1500 1716 6800 5250 0347-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钢铁大街支行
十三、联系方式
售 卖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72-2189390
代理机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联 系 人:王先生(报名登记) 0472-2189621
杨先生(项目咨询) 0472-2189625
电子邮件: bgzbzx@163.com
附件:1.合同
2.报价保证金退还登记表
3.工作量及相关标准要求
4.现场实物图片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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