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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汕发改〔2017〕133号批复单位汕尾市发改招标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汕尾市区红海
项目名称 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批复文号 汕发改〔2017〕133号
批复单位 汕尾市发改
招标人 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所在地区 汕尾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已由汕尾市发改局《关于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发改2017〕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等,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总承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对现有红海东路西起香洲东路、东至金湖路,全长约614米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路宽由24-32米改造拓宽为40米,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由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六车道,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建设;

2.2建设内容:道路扩建、SMA沥青罩面、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

2.3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投标上限价)22744875.61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9964698.43元(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548864.85元,税金1978483.62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7087.86元,工程预备费1083089.31元;

2.4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区;

2.5计划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和相应承担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标准;

3.2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2012年至今曾承担过1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且设计路宽40米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括道路及沥青罩面、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业绩;

3.3投标申请人的主要人员(须是本单位职工)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的施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 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13日至2017年12月19,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副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需委托,必须是拟派项目的负责人),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

(3)报名人第二代身份证和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投标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

(6)投标申请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和投标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7)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岗位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主要提供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造价员1名);

(8)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至今曾承担过的1项工程施工合同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且设计路宽40米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至少包括道路及沥青罩面、给排水、照明、绿化、交通安全设施)业绩的施工合同及其竣工验收报告;

(9)投标申请人银行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10)投标申请人AA级以上银行资信证明;

(11)投标申请人承诺书(承诺一旦工程中标,保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不出任何安全事故,不转包、不挂靠),承诺书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以上报名资料第(1)、(2)、(11)项的原件和第(3)、(4)、(5)、(6)、(7)、(8)、(9)、(10)项的复印件(必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提供除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外的原件核对)应装订成册并装袋,资料封面和装袋外表面均应注明“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11)项报名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以上报名资料第(1)至(11)项如有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的但无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3、4条的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进行核对,经核对结果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不设邮购);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汕尾市区建设路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

五羊新城广场9

邮编:516600 邮编:510600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人:蒋先生、谭先生

电话:0660-3322638 电话:020-87376751

传真:0660-6113222 传真:020-87376380399

2017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汕尾市区红海东路东段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20171212.doc
发布人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2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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