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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大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大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批复文号穗南发改项目【2016】271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大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批复文号 穗南发改项目【2016】271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大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项目概况:

本次工作任务区域为总用地面积为7.292平方公里的横沥岛尖,该项目静态总投资224.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22.4亿元,项目动态总投资241.6亿元。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大临工程总投资约为15600万元,设计范围为广州南沙新区明珠湾区起步区二期(横沥岛尖)土地开发项目开发期间使用的临时便道、防洪排涝临时排水(全岛)。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6]271号文

1.1.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及南沙城投公司自筹资金(含银行贷款)

1.1.7 建设规模:

1.临时便道拟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

拟建横沥岛尖临时进场道路、临时上料码头工程和全岛开发建设期的防洪排涝临时排水。拟建环形和鱼骨形临时进场主便道约20 km,路宽9-1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满足南北两侧外江堤岸、四条岛内河涌和市政道路支路的建设需求,拟建支便道15 km,路宽6-8m,路面采用水泥稳定碎石路面及泥结碎石路面。临时便道过现状河涌位置拟建临时钢便桥10-15座,桥宽与便道相应。拟建上料临时船舶停靠点10座。本工程估算投资额约12000万元,其中建安费9879.4万元(道路工程部分8820.23万元,桥梁工程部分928万元,交通工程部分131.17万元)。

2.防洪排涝临时排水拟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

根据横沥岛尖开发建设计划,横沥岛尖市政和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期按照五年完成,即防洪排涝临时排水设施的使用期为五年。按南沙区的年平均降雨量及地表径流系数,地表径流水均按抽排考虑,根据灵山岛尖土地开发项目临时排水项目,预估算投资额约36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3000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前期现状摸查、■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其他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设计成果文件、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临时码头、临时卸料场、防洪排涝排水等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技术与方案比选文件,及以上文件相对应的造价文件。甲方有权对委托给乙方的设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设计阶段:分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项目实施阶段:及施工期服务阶段,在施工图设计中,对关键的分项工程应有施工方案设计。

项目验收阶段:配合工程验收的相关设计、出图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合同及任务书。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东省建筑科学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工程设计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4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设计单位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 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自报名第一天起开始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二楼报名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4)。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258.56万元。

1.4.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4.8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3.56万元。

本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为272.12万元,其中包含设计费258.56万元,可研编制费13.56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分项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5 工期及合同

见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版本。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4 招标文件(含其他资料)每套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20-39053002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凤凰一桥南岸展览中心

1.6.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7 若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或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8 招标人

1.8.1 名称:广州南沙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南村凤凰一桥南岸展览中心

1.8.3 联系人:熊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39053002

1.8.5 传真号码: /

1.8.6 电子邮箱: /

1.9 招标代理机构

1.9.1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4栋2楼/510000

1.9.3 联系人:梁工

1.9.4 电话(手机)号码:18027260616

1.9.5 传真号码:020-38731486

1.9.6 电子邮箱:24792494@qq.com

1.10 交易服务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0.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0.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1 招标管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传真号码:020-8498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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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粤能
发布日期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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