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2
广州供电局2018年第一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2
各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的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的第7点:合同价的调整,详见如下P169页:
7、合同价的调整
依据本款的原则估价后,经济数额超过H万元及以上时,此时调整原则为双向互调,但只针对该工程超出H万元部分进行增减调整,与其他工程无关。
上述H值可下表查得 [H值按下表第【 1 】确定]
合同一项工程中标价B(万元)
B<10
10≦B<50
50≦B<100
B≧100
(1)
H(万元)
1
2
3
5
(2)
H为B的(%)
5~10
5~10
5~10
5~10
(3)
H
0
0
0
0
建议取消此条款的调整方式。(注:此条款在2016年第三批的合同条款里开始实行,在项目结算过程中很多施工单位都认为在配网工程中不适用。)
答:经征询相关部门及专业单位意见,此条款修改为“H值按上表第【3】确定。
联系方式:020-85204280,崔工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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