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已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禅发改投[2014]150号、禅发改投函[2015]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梁园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非遗馆1台货梯、1台客梯/无障碍、2台消防,地下车库1台客梯/无障碍,详见下表:
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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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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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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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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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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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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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道尺寸
(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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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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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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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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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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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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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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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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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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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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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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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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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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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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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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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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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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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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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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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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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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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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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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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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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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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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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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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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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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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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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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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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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梯/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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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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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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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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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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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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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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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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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均为无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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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计划工期:
每个实施地点的施工工期均为60个日历天(至通过验收)。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深化方案,接到招标人正式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运至现场并开始安装,货物运至现场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验收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检验证书办理。
2.4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非遗馆1台货梯、1台客梯/无障碍、2台消防,地下车库1台客梯/无障碍,包括的设计(含基坑、井道的图纸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前期土建跟踪、安装(包括安装及设置缓冲座、基座安装、修复机座洞口、每层安装梯门口防撞角钢、每层安装牛腿钢角等内容)、调试、验收、培训、一年免费质保及维保、终身保修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招标控制价为:1112646.38元。
2.5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报价中必须包含设计、设备、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井道改造(中标单位需自行自费对井道、基坑进行修改以满足安装要求,并按照原有施工技术进行修复)、技术资料、包总包配合费(包括总包管理和配合施工协调费)、图纸及备案资料的提供、检测与维修(包括必需的附件、中文操作手册)所需的专用工具、工地管理及水电费、各种报建报装手续、专业机构的验收、验收后的移交、结算、培训辅导、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免费质保及维保、一年的年审费用)、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特别是强制性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并依法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或《使用登记证》及其他对于使用依法必须具备的证书及文件。投标人应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组织、协调、管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供货及安装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同时提供该品牌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如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乘客”类型当中的“无机房客梯”级别为A级,“乘客”类型当中的“消防”级别为B级或以上,“载货”类型当中的“无机房货梯”级别为B级。
4.2.2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有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只接受制造商报名;同一品牌的如有多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报名时,按报名时间先后时间为准确定最先报名的单位为最终投标申请人。招标人只接受有制造商开具的对应项目授权书的投标单位。
4.2.4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或以上,类型包括乘客和载货。
4.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3.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3.4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并提供承诺或声明函。
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 现场报名 方式,委托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接受投标报名。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4日9时0分至2017年12月20日17
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八楼】参加投标报名。报名时投标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如非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则投标人和制造商均须提供);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则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同时提供授权人的二代身份证;法人报名时无须提供)。
说明:其中(1)~(4)均为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核对后归还。
5.3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凭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投标报名回执 、 5.2提及全套报名资料 到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201,联系电话:0757-83103832)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与招标公告时间一致。
(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 500 元(不含图纸押金),一律现金支付(下同),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2)招标图纸以电子版形式向各投标人提供。
(3)提供的招标文件PDF版和WORD版本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并应随时关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的“招标答疑”栏关于本的相关招标信息
,以保证有关函件(如开标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即2018年1月5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8年1月5日9 时0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8年1月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其中,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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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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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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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新明二路1号一生伴大厦D座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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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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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小姐、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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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29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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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310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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