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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昙寺活佛囊谦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瞿昙寺活佛囊谦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文件以“青文物综〔2017〕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瞿昙寺活佛囊谦修缮工程已由青海省文物管理局文件以“青文物综〔2017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东市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瞿昙寺活佛囊谦修缮工程

2.2招标编号:全信(QH2017-213

2.3、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新联村

2.4、计划工期:8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具有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投标人具有国保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业绩至少一项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业务范围必须有古建筑),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且状况良好;

2)投标人须具有青海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

3)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规定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青海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备案证、以及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所有证件原件(除单位资质证书外)和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胶装成册留存备)报名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12142017121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单位员工持法人授权书在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3楼)均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海东市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人:谢先生

  系 电 话0972-8622474

招标代理机构: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西宁市胜利路1号、招银大厦三楼

      人:陈女士

        话:0971-8868108 

 

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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