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年产10万吨烧碱装置新建蒸发固碱填平补齐项目新增蒸发片碱单元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7-12390
1. 招标条件
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分公司年产10万吨烧碱装置新建蒸发固碱填平补齐项目新增蒸发片碱单元EPC总承包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盐湖;
2.2 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2018年8月30日完成机械竣工,9月30日前打通工艺流程,产出合格产品;
2.3招标内容:新建蒸发片碱单元EPC总承包项目,蒸发工序、片碱工序、低压配电室、仪表机柜间、界区内的公用工程及辅助工程的设计、采购、运输、保险、工程施工及中交、技术服务、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
3.2 2007年至今投标人需具备1项烧碱或钾碱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3.3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7年12月21日(12月16日、12月17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现场报名的持企业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网上报名将企业介绍信或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至:qhcxzb@sina.com邮箱,招标文件同步发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另计,售出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以邮戳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14号(文华家园11号楼)
邮 编:810008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张雪微 电话:0971-5115642
业务联系人:牛春林、李美娜 电话/传真:0971-6144811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018968
购买招标文件开户银行:青海银行中心广场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400069945805017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