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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广州市第五中学
授权代表:戚主任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
邮政编码:510220
电话:020-84480998
传真:020-84480998
电子邮箱:gz3112@163.com
招标代理(章):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授权代表:钟工/余工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
厦601
邮政编码:510510
电话:13751887435/13544519132
传真:020-38858516
电子邮箱:417076760@qq.com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第五中学校舍安全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海珠区南村路32号。
1.2.3 工程范围:建筑面积169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西校区新建教学楼一栋,地上五层,东校区新建礼堂一栋,地上三层,地下两层,地下作人防空间兼地下停车库用。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海发改基【2016】66号 。
1.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96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848.65万元;
1.2.8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包括拆除工程、土建及装饰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综合布线工程、弱电安防工程、人防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工作范围,涉及内容作适当的调整。(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 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年月,竣工日期为年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内容:编制项目建议书)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服务内容:前期设计方案)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前期设计方案仅供参考)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综合类甲级工程勘察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 2017年 月 日至2017年 月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本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少于5日。自本公告发布结束之后开始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30天。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4744万元。(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每米综合包干单价不得高于120元/米,地下管线探测费综合单价不得高于2.4元/平方米)。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6.44968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限价:204.92408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7.4 工程勘察设计费结算时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及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等相关规定并下浮20%计取,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为准。
工程设计结算时收费,按施工中标价为基数计算,依据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其中专业调整系数按1.0,工程复杂系数按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的计取,设计费总价下浮20%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海珠区财政评审为准。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第五中学,联系人:戚老师,电话:84480998,地址:海珠区南村路32号。
1.9.9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10招标人有权在投标单位中标后对设计内容进行调整。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第五中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220 广州市海珠区南村路32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戚老师 020-84480998
1.10.4 传真号码:020-84480998
1.10.5 电子邮箱:gz3112@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510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601
1.11.3 电话(手机)号码:钟工13751887435/余工13544519132
1.11.4 传真号码:020-38858516
1.11.5电子邮箱:417076760@qq.com/4130703@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1.13.4 传真号码: 020-84489412
1.13.5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