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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专用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7】37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现对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专用路及配套设施工程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专用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20-368077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钟工联系电话:020-87386919-5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36897092 前期服务机构: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广水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专用路及配套设施工程,项目始于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止于X265线赤坭大桥南桥头,道路全长约2.078千米,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结合二级公路,项目总投资1281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17-10199 3、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项目始于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止于X265线赤坭大桥南桥头,道路全长约2.078千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30千米/小时。新建雨水管道总长4738米,管径为DN300-DN3500*1800,新建供水管DN100-DN600共长约2757米,新建箱涵2道,圆管函1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涵洞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为:6991.418572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3、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2月15 日00时00分至2018年1月8日9时00分。 4、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月8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0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5、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8年1月8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1时0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报名窗口。 6、开标时间:2018年1月10 日9时30 分至2018年1月10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7、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8、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异议受理电话: 020-368077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紫薇苑北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六、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2017年12月14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广州市党员干部法纪教育基地专用路及配套设施工程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