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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城区政务改(2017)664号批复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城区政务改(2017)664号
批复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项目所在地区 清远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城区政务发改【2017】664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763-339213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松涛西一街2号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小姐联系电话:0763-3398106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北江二路建设大厦B幢三层A2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及建筑节能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366553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内

四、项目概况:新建一栋为地上二层钢混结构办公楼,占地面积为524.2平方米,建筑面积1048.4平方米。主体各层层高4米,总高度8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2)建设规模:新建一栋为地上二层钢混结构办公楼,占地面积为524.2平方米,建筑面积1048.4平方米。主体各层层高4米,总高度8米。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肆仟壹佰玖拾陆元陆角零分(¥2324196.60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121719.16元(不含规费和税金)。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需要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5、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 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5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工程编号

G20171214201

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2017-12-15 08:30

招标公告

结束时间

2018-01-05 08:30

投标人提问

开始时间

2017-12-15 08:30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18-01-05 08:30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

2018-01-05 08:30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2018-01-05 08: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2018-01-05 08: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2018-01-05 09:00

项目负责人签到开始时间

2018-01-05 08:30

项目负责人签到结束时间

2018-01-05 09:00

标段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4420002017120102QC

开标时间

2018-01-05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一室

评标时间

2018-01-05 09:30

评标地点

评标一室

相关附件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临建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
发布人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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