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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凤岗路(清辉路-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5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凤岗路(清辉路-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批复文号澄发改[2016]171号批复单位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施工
项目名称 凤岗路(清辉路-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
批复文号 澄发改[2016]171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汕 头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 表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凤岗路(清辉路-莲河东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 勘察单位: /联系人: 林工、许工 联系电话: 0754—85511521、85861273工程地点: 汕头市澄海区凤岗路。建设规模: 道路全长908米,实施路长840米,宽30米,概算价19288150.22元。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拨款招标内容: 按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澄发改【2016】171号)的规模,汕头市澄海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人总数超过12家时抽签决定12家入围投标人。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5868646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5876749监察部门: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 0754-85874728信息发布时间: 2017.12.15
发布人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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