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炼合成一体化装置和新型还原装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QT017WXR344C11506BD
2.2项目名称:精炼合成一体化装置和新型还原装置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精炼合成一体化装置主要实现某金属的真空精馏除杂过程,后通入氢气充分反应后形成满足工艺要求的产物;新型还原装置是为了实现对中间反应物的还原。为了满足工程科研验证进度需要,需对以上两台设备进行采购。
2.4招标范围:壹套“精炼合成一体化装置”和壹套“新型还原装置” 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加工图纸设计、制造、预验收、运输、安装、调试、终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
四川宜宾·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甘肃嘉峪关·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2.6计划工期/服务期:
2.6.1 精炼合成一体化装置
源地验收:2018年5月30日前;
运抵现场:2018年6月10日前;
完成安装调试:2018年6月30日前;
完成验收:2018年7月20日前。
2.6.2 新型还原装置
源地验收:2018年4月30日前;
运抵现场:2018年5月10日前;
完成安装调试:2018年5月30日前;
完成验收:2018年6月20日前。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6002523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精炼合成一体化装置和新型还原装置设备采购”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7年 12 月 15日17 :00 — 2017年 12月21日12 :00 (北京时间)
3.4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010-88023595 传真:010-8802328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中心 (100840)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年 1 月 12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B. 近三年(2015-2017)内无安全事故。
C. 具有科研非标设备的设计能力。
(4)类似项目要求: 具有科研类设备研制、供货经验。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