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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路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
1.招标条件
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路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支路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建设地点:纬四路至纬五路之间四条支路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包括纬四路至纬五路之间四条支路636米/条,新建支路合计2544米,铺设企业出口沥青混凝路面约4000平米,路缘石5200米;道路绿化工程:支路绿化,乔木700株;道路亮化工程:共计铺设线缆总长度5200米,路灯144基,变压器4台;管网工程:供水管网2800米,管径DN200;污水管网2800米,管径DN400;雨水管网2800米,管径DN800;中水管网2800米,管径DN200。
资金来源:财政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勘察、本项目初步方案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阶段、竣工阶段的配合、设计变更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作;配合招标人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包括本项目区域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设计单位需一次性完成全部专业设计内容,不得出现二次设计或二次深化。
勘察设计周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道路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2017年1-6月份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6日9时至2017年12月20日17时30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补遗书、澄清等均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注: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于投标时递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 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兴县工行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海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海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吴鹤月 0317-661681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金艳
联系电话:0317-5817110 13313079810
地址:石家庄和平东路175号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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