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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公-安局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井陉县公-安局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井陉县公-安局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井陉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JX-2017097。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
井陉县公-安局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井陉县公-安局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井陉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文号为:JX-2017097。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井陉县公-安局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单位:井陉县公-安局
建设地址:井陉县天长镇贡家庄村
招标内容:天长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最高限价:224.855636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 期:3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安全考核证书(B本),且无在建工程;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湘江道39号信息工程学院操场东北角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证书(B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d)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e)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陉县公-安局
地 址:井陉县微矿路99号
联系人:杜志永
电 话:0311-820996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湘江道39号信息工程学院操场东北角三楼
联系人:邢敏云
电 话:0311-89107815
传 真:0311-89107808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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