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
2、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项目名称:枣强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建设地点:枣强县
建筑规模:全自动污泥摊铺机系统、污泥输送系统、热水供热及地面加热系统、主动式太阳能温室系统、自动化远程控制系统、等离子除臭装置等。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项目总投资:约600万元; 交货及安装调试时间:90日历天;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保设备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电话:0318-2205933,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环保设备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到场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在网上通过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送至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衡水市桃城区政通街269号康弘名邸物业楼201室)。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9日9时30分,地点为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枣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张宇传 联系电话:15512653200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政通街269号康弘名邸物业楼201室
联系人:崔永军 联系电话:0318-8017301
日期: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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