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城广场)周边景观亮化工程已由香河发展改革局以香发改[2017]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内容: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香河县内,项目涉及香河县S271省道(高速口至绣水街段)及新华大街西延(五一路至新广场)路段区域景观亮化;建设地点为:香河县城区范围内;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1日,185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19212120.65元(大写:壹仟玖佰贰拾壹万贰仟壹佰贰拾元陆角伍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不得转包,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中标后不得更换,必须持证挂牌在岗,如发现管理机构人员随意更换或不在岗,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收取)
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6.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97号
联系人:王永刚 联系电话:0316-858967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与石铜路交叉口旺角国际14层
联系人:焦瑞芬 联系电话:18931652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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