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武汉]武汉铁路局关于应城、麻城北等6站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答疑(WT1712-3609-车站-GG-1)

发布日期:2017-12-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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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关于应城、麻城北等6站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项目编号:WT1712-3609-车站-GG-1各投标人:非常感谢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对投标人对《应城、麻城北等6站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
关于应城、麻城北等6站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公告
项目编号:WT1712-3609-车站-GG-1
各投标人:
非常感谢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对投标人对《应城、麻城北等6站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WT1712-3609-车站-GG-1》提出的质疑做出答疑。
一、答疑补遗
问一:“投标产品品牌范围为中盾安民(公-安部一所)、同方威视、东影英迈吉”。此项表述排斥其它具有合法、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对此我司提出书面质疑,依据如下:
一、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
第五章招标投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总公司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十七条铁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限制,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具备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铁路建设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规避招标。
二、根据《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铁建设[2012]92号)
第七条 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须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经依法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资格预审文件应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符合公告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根据2017年3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第676号令修改)
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四、所采购的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中的的任何一项,不能邀请招标。所以,此次邀请招标的依据何在?
《公告》一开始的表述:“…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铁路局的委托,对武汉铁路局应城、麻城北等6站双源双视角安检设备购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条件已具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最终邀请了中盾安民(公-安部一所)、同方威视、东影英迈吉这三家公司,有何依据?其它的供应商都不合格吗?
五、凡是没有必要指定品牌而指定了品牌或是要求不必要的资质的,如铁路部门采购安检设备需要投标人具有《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等民航资质证书等,都会导致价格暴涨,也降低了采购的经济性。另外,武汉铁路局此次采购金额大,不适合邀请招标,也不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的宗旨。
武汉铁路局(在2017年11月4日更名为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的大型铁路运输企业的18个铁路局之一。且作为央企,理应而且必须严格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为国内企业做出表率。而指定供应商的做法,于人于己都不利。为了保护所有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公平公正进行,我司要求: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删除《公告》之《谈判公告附表》中序号2 第6项中:投标产品品牌范围为中盾安民(公-安部一所)、同方威视、东影英迈吉这一表述,并不再增加其它限制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条款。如此,给所有合格的供应商一个公平的投标机会。
我司对《公告》中的具体问题依法依理提出质疑,盼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给予明确答复。我司保留向武汉市铁路局纪委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纪委提出进一步质疑、申诉的权力。
答:
(一)由于铁路旅客运输的特殊性,客运车站安检设备均是长时间、高强度的使用,因此对安检设备的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由更高的要求。目前市面安检厂家较多,公司规模大小不一,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对车站安检查危及反恐防暴工作埋下隐患。同时鉴于前期铁路局安检设备使用过程中,已出现过贴牌产品(质保期内设备厂家无力提供维保支撑),造成该产品出现大面积停用的情况,对车站公共秩序及安保工作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公-安部门也对车站安检设备问题,多次向铁路局提出要求,选择质量可靠的产品。此次招标所选用的品牌均为我单位正在使用的设备,设备质量及维保信誉较好的品牌,且经过核实具备生产能力生产企业。从招标的产品选型来看,不存在潜在的唯一性问题,能保证项目的竞争性。我局后期安检仪的选型会依据安检仪使用及维保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以确保所招标安检设备满足“质量可靠、性能稳定、维保及时”的现场需要。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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