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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改造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7〗5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陆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陆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陆河县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 2.3、项目总投资:37642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25670.18 万元; 2.4、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为420.58 万元。 2.5、工程规模: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起于陆河河田芋陂坑的外国语学校,沿旧路往西南进行升级改造,径高沙村、江子里、石村厂、溪东、樟河、云峰村,终于河口镇新河工业园区路段上坝桥,路线长约 16.7公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陆河外国语学校至石村厂路段约5.4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0米;石村厂至河口镇上坝桥路段约11.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米,全线设大桥481米/1座,中桥88米/2座,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2.6、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只设一个合同段,招标范围为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概预算及后续服务工作。 2.7、勘察设计周期: (1) 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含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 (2) 初步设计文件的修改:初步设计初审意见下发后 10天内完成; (3) 征地拆迁图:初步设计完成后5天内完成; (4)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初审意见后30天完成(含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提供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 10天内完成; (6) 提供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下发后10 天内完成; (7)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本项目开工至竣工。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勘察设计周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调整,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或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工程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3、投标申请人的业绩要求: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2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设计图纸审查或批复意见或工程交工验收文件,项目已完成时间以设计图纸审查或批复意见上日期为准); 3.4、投标申请人的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资格; 3.5、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近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法人或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 4.4、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5、投标申请人设计负责人的路桥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和报名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4.6、投标申请人近5年(2012年12月至今)内,成功独立完成累计不少于2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书、设计图纸审查或批复意见或工程交工验收文件,项目已完成时间以设计图纸审查或批复意见上日期为准); 4.7、投标申请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报名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必须是A4纸,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应注明“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段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4.1至4.7项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经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汕尾市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4.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李小姐电话:13509066800 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邮编:516700 招标代理: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电话:1812692189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广东国际大厦主楼18楼 邮编:51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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