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南昌铁路局车载式线路检查仪已由南昌铁路局以更新改造计划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昌铁路局(工务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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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 |
台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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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通过国家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的质量检测或通过铁路局级以上路内检测机构检测,能够出具检测报告(提供原件);
3、投标设备生产制造商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具有相应配套的生产设备与生产人员;
4、投标人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两年亏损状况;
5、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已通过等效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产品2014年以来在铁路项目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用户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站段级及以上单位公章);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在南昌局履行合同时无不良记录(供货不及时、产品验收不合格、检修服务不到位等);
8、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原章)及法人签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1 现场获取:潜在投标人携带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南昌市站前路29号京九物流大厦2楼201室获取招标文件。
5.1.2 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经确认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1.3 传真的方式获取:潜在投标人需将投标申请表(加盖公章)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传真至公告指定的传真号,经确认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0日—12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铁采购网(http://附件下载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