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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行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柏坡大道-S303)设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太行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柏坡大道-S303)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HZB-20170671.招标条件本太行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柏坡大道-S303)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资【2017
招标公告
太行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柏坡大道-S303)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HZB-2017067
1.招标条件
本太行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柏坡大道-S303)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投资【2017】175号批准,SJZ-1702012号核准。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取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I。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太行大街北延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路,自柏坡大道向北至S303,长约13.1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60米,主路双向6车道,建设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网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另外拓宽改造S303(太行大街至机场连接线),长约2.7公里。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全线道路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具备协助业主完成本项目报铁路主管部门审批手续的能力,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招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以及后续服务等;负责全线总体设计及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和协调工作。
(2)本次设计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
2.3设计周期要求
自设计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3太行大街北延道路工程(柏坡大道-S303)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和造价咨询服务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报名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3.6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近1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候选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2016年12月至今)行贿犯罪情况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按规定提供告知函或提供的告知函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156号富天大厦六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见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各方以上资料一套及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jyzt.hebpr.cn),点击页面下方“免费注册”,按提示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方可报名。已通过注册登记成功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截止时间之前送交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槐安东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开标室以1楼大厅显示屏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zfcg/)、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ebpr.cn/)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公路工程管理处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29号
电 话:0311-67797697
传 真:0311-86093674
联系人:李丽莎

招标代理:河北国合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156号富天大厦六楼
邮 编:050051
电 话:0311-85263661
传 真:0311-85263580
联系人:刘红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盖章)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1条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设计工作同时完成过一条穿越高速铁路的道路设计业绩(可以为同一条路)。联合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的业绩满足以上要求即可。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过1条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设计工作。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道路工程设计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第三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则以第一个信封满足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较多的优先。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人未进行分包;
(6)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9)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与招标人不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12)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13)投标人没有因违反《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的有关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e.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f.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g.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h.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2.7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大写金额不存在语法错误,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2.9  第二信封澄清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分值
(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i.投标价 10分
2.12  评标结果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值  评分标准
a.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5分  类似设计经验
(2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15分;
近5年内每增加1条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设计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15分  项目负责人
(1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9分;
近5年内每增加1条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设计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c.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得5分。
d.  对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5分  对的理解(5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基本全面,得3.0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无漏项,得3.01-4.0分;
        对本项目名称、所在地区、建设规模、所处路网地位、主要工作内容、工期承诺等阐述全面、合理,符合项目要求,得4.01-5.0分;
      总体设计思路
(1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基本吻合,得6.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的设计理念、思路吻合,在工可基础上采取了部分优化措施,得6.01-8.0分;
        设计理念和思路与本项目工可中的设计理念、思路高度吻合,在工可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优化并适合本项目,得8.01-10.0分。
e.  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的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基本可行,得9.0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和关键技术问题针对性较强,技术建议可行,得9.01-12.0分;
      项目设计的特点针对性强,关键技术问题对策明确、合理,技术建议科学、有效、可行,得12.01-15.0分。
f.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5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得3.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得3.01-4.0分;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科学,安排周密,得4.01-5.0分。
g.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5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得3.0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得3.01-4.0分;
      质量及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得4.01-5.0分。
h.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一般,得3.0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较完善,得3.01-4.0分;
      投标人对于后续服务的承诺安排完善合理,得4.01-5.0分。
i.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按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后的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投标人评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10;E1=0.2;E2=0.1;投标报价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注:报价评分以外的各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得分保留二位小数。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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