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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西路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水库西路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大圃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水库西路北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部分投资额约人民币454.25万元。
2.3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备案的预算价)为人民币4542506.52元。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企业的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①、②和③的条件: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证书。
③投标人必须通过 2017 年佛山供电局 B 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线路附属设施维修专业资质审查。投标人需提供佛供电生【2017】25 号文的相关证明文件,标明投标单位所在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招投标期间如有新文件,按最新文件的相关精神执行。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平台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指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最新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本企业最新考评结论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的查询网页打印页,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5.6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的地税管理部门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或者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官方网站平台的查询网页打印页,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等(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成光盘),购买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购买招标文件指引: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现金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狮山镇政府副楼)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①收款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②收款单位账号:44001668834050936150;③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汾江支行 ;④款项来源:水库西路电力工程招标文件费。
备注:银行缴款单中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如银行要求填写缴款人名称,可填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狮山镇政府副楼)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7-86680001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钟伟明 电话:0757-82298632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1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个工作日之前(即2018年01月11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8年01月12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狮山镇政府副楼)。
7.3出席人员要求:
7.3.1 投标人须派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如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如为授权代理人出席的,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投标人代表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料的同时还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 承装类《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安排人员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如拟安排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为网页打印件的,则不需提供原件)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能出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具的报名回执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资格。上述投标文件资料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经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如发现并经查证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被列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单位或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 10.2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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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圃市政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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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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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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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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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范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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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钟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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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7-85526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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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57-8229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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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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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0757-8185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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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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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gddz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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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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