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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关于“陆河县商贸广场智能化安装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更改通知 陆河县商贸广场智能化安装工程于2017年12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内容:“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现修改为:“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二、原招标公告的其他条款不变。 招标人:陆河县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陆河县建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