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青海湖景区鸟岛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由刚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刚发改【2017】342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6200 平方米,占地面积 1230 平方米,其中餐厅 760平方米,公租房 5440 平方米,内走廊形式,五层框架结构。总长 57.6 米,宽 34.10 米。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注: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 .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 12月22 日至2017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在海北州交易中心(青海省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西海大街 45 号)持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现场报名。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800.00 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年1月 3日14时00 分,地点为海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海北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青海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海晏路延伸段 88 号中门 11楼(玉树小区西邻)
报名及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971-6263199
帐户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05034082015
2017 年12月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