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项目已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安监总规划函【2017】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招标人为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数据库、云计算、地理信息等现代信息技术,建成“实用、先进、安全、可靠”并且集煤矿安全监察数据存储、管理、交换、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平台。形成持续稳定的数据更新机制,满足青海省相关业务数据和监察数据统一开发利用的需要,为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管理提供全面的数据及信息业务支撑。建成统一的云服务平台体系、建成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体系、建成纵横联通的网格化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信息化效能。同时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实现信息数据的交换与共享。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
(一)业务系统定制开发
(1)全省数据采集联网系统。
(2)全省煤矿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3)全省试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及分析。
(4)全省试点矿井人员定位联网及分析。
(5)全省试点矿井隐患管理联网及分析。
(6)全省试点矿井关键视频联网。
(7)系统综合分析与集成。
(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数据中心规划与建设。
(2)网络设备设施建设。
(3)调度指挥中心设计装修。
2.2标包划分及主要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包,主要设计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编制,提供下阶段招标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等。
2.3设计周期初步安排如下:
(1)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根据咨询单位、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3)根据甲方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提交后续招标工作所需的招标资料;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建设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项目总投资在1500万元(含)以上或设计合同额30万(含)以上的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任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3.4投标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4.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单信封”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请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1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门户网站:www.qhsafety.gov.cn、青海路达招标网:www.qhldz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57号
邮 编:810001
联系人:史奎军
电 话:0971-6181753
传 真:0971-6181753
招标代理: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联系人:马玉娟
电 话:0971-6187512
传 真:0971-5115639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