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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Y2017-12-19A1.招标条件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函【2016】601号批准建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17-12-19A

1.招标条件

西宁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以税总函【20166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招标人为西宁市国家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宁市胜利路26号;

2.2建设规模:装修范围为屋面防水层重新铺设;外墙保温;食堂维修改造;内墙粉刷;窗户更换;卫生间改造;供暖管网更新改造;消防管道、报警系统、喷淋系统和监控设备等维修更换;强弱电线路和网络综合布线系统改造更新;给排水管道网维修;泵房、水箱及配电室高低压配电设备更新;院内地坪维修翻新,地下管网维修改造;化粪池维修改造。

2.3计划工期:2018312018930日;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资格预审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针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告知函;

3.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1225日至201712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公共服务与资源交易中心2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对面)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 5 09:3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送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对面西宁市公共服务与资源交易中心2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和《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国家税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710704

      编:810000                  

业务联系人:邓女士、赵先生            

电话/传真:0971-8241868/8866761

开户银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82010000000392673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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