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第二部分)(高空作业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1741027)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第一批生产性固定资产零购(第二部分)(高空作业车)竞争性谈判采购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3、供货地点:内蒙古
4、本次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应答(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采购技术规范要求。
4、供应商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取得采购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同时,应答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批)次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本项目对于接受代理商应答的标段,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应答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0、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谈判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具体封装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3.7.5)。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1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报名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2、更多资格要求,详见各标段附表。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
4、报名单位可现场或电汇购买采购文件。如电汇购买采购文件,则需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指定邮箱,经确认后,发售采购文件。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工程名称、标段号及联系方式);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7)专用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8)如本次采购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的,需提供证书;
(9)部分产品如需代理(是否接受代理详见公告附表),代理商需提供本单位的(1)-(7)项资料、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4)-(8)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10)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四、资格审查:
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时,应答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五、截标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 9:30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4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六、谈判保证及采购费用:
(1)所有应答单位都必须附有谈判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谈判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谈判须知中对谈判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2)采购费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请各应答人以电汇的形式支付谈判保证金,开标时谈判保证金必须与应答报价一并密封。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
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芮雪
联系电话:0471-4361338
邮 箱:gxzb_sp@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谈判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2日
附件1:谈判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供应商名称 | |
邮编 | |
供应商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供应商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供应商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3.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4.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附件1:GXTC-CZ-1741027招标公告附表.rar
| 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无相关中标结果公告 |
| 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 无相关中标候选人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