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平山县外环路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平山县外环路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进行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平山县外环路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平山县外环路改造工程监理(一标段)
项目地点:平山县
发包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周期要求: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承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及开标,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人须一致,不得更换,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和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东路中国银行平山支行二楼)报名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法人参加报名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2)被授权人参加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承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缴费时间:2017年1月-2017年6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为准)。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投标时不得更换,且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工程);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持申请书到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办理)

注: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登记的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16日09:00分;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齐红梅
电 话: 15284316196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丽娇
电 话:15233637748 he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