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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梅江区小密县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梅区发科字[2017]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不足资金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内容:总体规划面积约114.9公顷,包括园林建筑、绿化及水电安装等,其中园林建筑约7435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预算审核造价:1788166.96元。 2.4 工程地点:梅江区长沙镇。 2.5 建设工期:120个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合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符合任职条件的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省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投标前已进行变更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经核实,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投标人投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2信誉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由于该项目位于山村的林区,规划面积较大,为让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做到心中有数,要求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由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在自身企业报名前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其本人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现场踏勘拍摄具有代表性的照片(照片内需出现现场踏勘人员)到招标代理处核实并盖章确认,拍摄地点为: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村委会。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报名窗口屏幕)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须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亲自递交。报名资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资质证书副本除外)。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如使用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的须同时提供单位聘书)复印件、或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打印页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7)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4.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参考资料(图纸、清单等)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9:00时至2018年1月23日9:30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招 标 人(盖章):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点:梅江区长沙镇206国道镇政府 联 系 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3720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正兴路香榭丽花园侧 联 系 人:李杨 联系电话:0753-2272111
日期:2017年12月28日
附件一: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人民政府: 本公司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目前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若有虚假,一经查实,愿意按招标文件约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取消中标资格等,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梅江区小密县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单位)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安全员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已对梅江区小密县级森林公园建设项目 施工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人员身份证已经身份证识别器核查,相关证书及现场照片已核查。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