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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城人民广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陆河县城人民广场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各项手续已完备,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陆河县城人民广场;
2.2建设规模:建安工程造价2267552.34元;
2.3招标范围:改造范围46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拆除地面356㎡、景墙面127㎡、开挖土方2000m3;2)新建景观挡墙205m、文化景墙140㎡、纪念性雕塑1个;3)铺设花岗岩地面3280㎡、人行道彩砖245㎡、侧缘石525m、排水管道105m;安装景观灯10套、种植乔木21株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建设工期为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年12 月29 日至2018 年1 月5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到陆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左侧办公大楼四楼)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5.1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是项目负责人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和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3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4.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或省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5. 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6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主要提供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及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拟派往该项目人员的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身份证外)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一致。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5.7投标申请人近5年内(2012年1月至今)施工过工程造价200万元或以上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报名资料复印件须是A4纸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河县城人民广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7】第1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十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陆河县公共事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陆河县河田镇地 址:汕尾市区和顺下村安置楼壹栋叁梯402号
联 系 人:罗先生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13729537026电 话:1382898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