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贫困村2017-2019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YL-157
1.招标条件
本民和县贫困村2017-2019年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东发改农经【2017】5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贷款与县级自筹。招标人为民和县水利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民和县境内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工程总建设规模为:新建净水厂4座,引水口3座,涝池1座,提水泵站3座,水源保护设施18处,新建净水室11座,沉淀过滤池10座,维修改造干管11条,长18.695公里,上水钢管12.271公里,支管59条,长121.458公里,分支管12条,长14.19公里,溢流管19.61公里,配水管171.273公里,入户管5.235公里,管道建筑物470座(其中500T蓄水池1座,400T蓄水池1座,200T蓄水池3座,150T蓄水池1座,100T蓄水池3座,50T蓄水池13座,30T蓄水池18座,20T蓄水池18座,10T蓄水池11座,阀门井398座,减压井3座),入户配套6430套,护管坝1座。维修蓄水池6座(其中50T蓄水池3座,30T蓄水池3座)。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01月25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19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3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01月03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1月19日上午9:3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民和县水利项目办公室
地址:民和县川恒新区公园路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972-8599221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联系人:侯利波
电话:0971-6161402
传真:0971-6161402
财务电话:0971-6161405
开户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0018980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