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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安吉桥新建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本连山县安吉桥新建工程(第二次)已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经济发展促进局以
山经促字[2017]37号 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以
山交复[2017]37号 批准建设,批复投资 139.2087万元。项目业主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 工程名称:连山县安吉桥新建工程(第二次)
二、 招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174128
地址:连山县吉田镇滨江东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0313
地址:清远市新城桥南路六号裕富楼二层之二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电话:0763-3361741
三、 项目概况:桥梁工程;桥全长42.0米,引道全长87.77米,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荷载:公路-II级;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设计湖水频率:1/25;设计安全等级:二级;桥梁总宽度5.0米、桥面净宽4.0米、人行道及桥栏为2×0.5米;本桥为3×10米简支梁现浇空心板。
四、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主要建设内容:桥梁工程;桥全长42.0米,引道全长87.77米,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荷载:公路-II级;设计行车速度:15公里/小时;设计湖水频率:1/25;设计安全等级:二级;桥梁总宽度5.0米、桥面净宽4.0米、人行道及桥栏为2×0.5米;本桥为3×10米简支梁现浇空心板。
招标控制价:1,346,32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陆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五、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且拟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2.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八、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九、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具有有效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围标、串通投标被主管部门通报;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新年度广东省(或清远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6、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3项需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十、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一、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五、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61741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
十六、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公路路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 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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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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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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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安吉桥新建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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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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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201801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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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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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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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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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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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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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9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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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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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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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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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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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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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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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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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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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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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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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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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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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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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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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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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县安吉桥新建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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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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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0002017122601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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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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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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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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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一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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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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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8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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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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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标 一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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