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福清核电取水明渠控制区周界变更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福清核电取水明渠控制区周界变更项目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清市福清核电厂区;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下达的书面通知为准。
3. 招标范围
招标的主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福清核电取水明渠源头未设置实体围栏,本次根据施工图纸完成取水明渠两侧围栏施工,安装和照明设施的施工、安装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取水明渠控制区周界变更项目技术规格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2018 年 01 月 04 日,每天上午 0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3室(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招标文件或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需求后 2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01 月 25 日 09时30 分,地点为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清核电厂区BA楼703办公室 。
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或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ecp.cnnc.com.cn)中注册并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ecp.cnnc.com.cn)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 地 址:
邮 编:350318 邮 编:
联 系 人:张松涛 联 系 人:
电 话:0591-86530288 电 话:
传 真:0591-86538087 传 真:
电子邮件:zhangst@fqnp.com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清市分行 开户银行:
账 号:35001618107059669988 账 号:
2017 年 12 月 29 日
附件下载:取水明渠控制区周界变更项目技术规格书.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