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荣旗六家子灌区渠首枢纽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RQ-GC-2017-109
1.招标条件
本阿荣旗六家子灌区渠首枢纽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16】5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荣旗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嫩江主要支流诺敏河支流格尼河中下游的格尼河大桥上游约1Km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六家子灌区渠首枢纽水闸工程的任务是农业灌溉和防洪。设计灌溉面积1.05万亩,灌溉设计保证率为50%。防洪保护下游2个行政村,人口4800人。同意进水闸设计引水流量190.0m³/s,工程规模为中型。主要建设内容:拆除重建进水闸,更换闸门和启闭机,修复维护其他项目。冲沙闸:将冲沙闸闸底板和闸墩向上游方向增长2.7m,闸底板和闸墩顺水流方向长度变为5m;将冲沙闸原闸门及启闭机全部更新,拆除原启闭机机架桥,改建为轻型钢结构机架桥,对闸室及上游铺盖、消地池、海漫及连接段进行修复及维护。修复及维护溢流堰上游铺盖和下游海漫。加高培厚上下游导流堤。
2.3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4,000,000.00元
2.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质量标准: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其中安全员需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阿荣旗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荣旗支行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阿荣旗六家子灌区渠首枢纽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 1 | 80,000.00元 | 154047784637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保证金通知书。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注: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财务室直接领取本次保证金来款流水单送至评标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1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阿荣旗自来水公司九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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