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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第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S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6﹞1068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16﹞70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自治区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第一次招标保证金缴纳家数不足三家,不满足开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桥梁伸缩缝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交货时间及合同包划分

2.1 项目概况

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是连接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至宁夏中卫地区的重要通道,是阿拉善“两横两纵十二出口”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巴银高速公路长流水互通,起点桩号K0+000,终点止于腾格里工业园区蒙宁两省交界处,终点桩号K118+551.974,主线全长118.111公里(断链441.351米)。沿线除划定的军事区域外,主要控制点包括长流水互通出口、厢根达来苏木、阿拉善左旗风电厂、孪井滩四队、嘉尔嘎勒赛汗镇、葡萄墩产业园区、腾格里工业园区及沿线天然气输气管线、X751旧路、高压电塔。全线设连接线3条,嘉尔格勒赛汗镇连接线起点与主线K56+752.130处相接,起点桩号LAK0+000,终点桩号LAK13+525,路线全长13.525公里;嘉镇至香山机场公路连接线起点与主线K74+174.076处相接,起点桩号LBK0+000,终点桩号LBK0+571.013,路线全长0.571公里;葡萄墩连接线起点与主线K103+234.133处相接,起点桩号LCK0+000,终点桩号LCK2+251,路线全长2.251公里。

本项目主线及葡萄墩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嘉尔格勒赛汗镇连接线及嘉镇至香山机场公路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

全线设大桥2座、中桥5座、收费站2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2处、超限超载检测站1处。

2.2 交货时间

计划于2018年6月1日开始供货,计划供货期60天。供货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实际供货时间必须根据土建标段工程进度,以满足土建施工标段承包人实际采购计划为准。

2.3合同包划分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招标第二次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具体合同包划分见下表:

合同包号

模数式伸缩缝型号

单位

数量

工作内容

QLSSF

40型

m

446.72

供应至现场,除混凝土外一切相关工作。

60型

m

230.8

80型

m

121.7

注:相关伸缩缝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制造商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①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经营范围含桥梁伸缩缝项目;

② 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有桥梁伸缩缝的生产许可);

③ 近5年内(2012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桥梁伸缩缝供货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自身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及《关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阿纪字〔2013〕17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时间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缩小打印版视为复印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5.2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alsggzyjy.cn)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的企业请根据阿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网站(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业务咨询、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问题请咨询: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483-6103037 

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83-8345573

CA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483-6109669  8339669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471-8942366

5.3 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随时登陆“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查看答疑补遗”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5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资料费,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PD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函信息录入”中;在“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委托代理人,并在企业信息中完善委托代理人相关信息(包括身份证信息、标准一寸照片等),选择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与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一致;最后须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完成确认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完成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管理机构”中选择的委托代理人一致)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采用电子签到(即身份证审验设备读取身份信息),开标现场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到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不满足6.2款递交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递交文件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

7.2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保证金缴纳通知”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EFT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7.3  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如下:在“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现金或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平台“保函界面”中填入保函相关信息并将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JPEG格式,必须与原件一致)上传至保证金缴纳系统中,投标人上传后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上传银行保函是否有效),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7.4 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时需注意,保证金缴纳形式一经选定,则无法再做修改。

8. 操作系统及浏览器使用说明

    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7(32位、64位);浏览器建议使用IE8或IE9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www.alsmjt.gov.cn);

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alsggzyjy.cn)。

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督机构: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雅布赖东路交通大厦

电    话:0483-8771681

邮    编:750306

11.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一级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银巴工区三楼

邮    编:750306

电    话:13948011869

传    真:0483-2246218

联 系 人:汤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7804713075

联 系 人:杨先生

招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省道218线长流水至中卫(蒙宁界)段一级公路工程桥梁伸缩缝采购招标 (第二次)

工程编号

 AM-2017-JS-229

报名开始时间

2017-12-30 08:30:00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1-08 18:00:00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17-12-30 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2018-01-08 18:00:00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2018-01-13 18:00:00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2018-01-08 18:00: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01-18 17:00:00

网上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18-01-23 09:30:00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开始时间

2018-01-23 08:30:00

现场递交原件资料截止时间

2018-01-23 09:30:00

开标时间

2018-01-23 09:30:00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

评标地点

4号评标室


附件1:公告 - 副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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