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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2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 批复文号穗发改城备[2014]62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人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 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
批复文号 穗发改城备[2014]62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备[2014]62号和工程建设需要,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人: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8761661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349217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20

二、项目名称: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岐山路183号,总用地面积约320000平方米,修复土壤基坑开挖量约360000m3,部分区域开挖深度超过15米。因土壤修复需要对污染土进行挖掘并进行处理,处理过程中形成基坑。土壤修复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将形成的基坑回填。。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招标控制价:3058030.00元。

六、工程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岐山路183号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

(一)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采用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支护结构水平位移观测;②支护结构沉降观测; ③道路、地面沉降、地下管线监测的沉降监测;④支护结构的侧向变形(测斜); ⑤土体的侧向变形(测斜); ⑥地下水位观测;⑦锚索应力监测,监测技术成果需满足广州市现行监测类相关文件要求,具体的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及清单为准。

九、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回填完成后一个月结束,服务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服务周期暂定为13个月,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内容),且证书需在有效期。

4、投标人nth="1" year="2013" w:st="on">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200万元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包含基坑监测的监测业绩),需提供技术服务合同、监测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监测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时间为准、类似业绩的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十二、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7年 12月 30日至2018年 1月 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8年1 月 2日至2018年1 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逾期不受理。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接受报名后,当日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资料费 50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实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020-87616616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好世界广场906房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十八、其它说明: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广州油制气厂地块项目3、5、6期土壤修复基坑监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12-29
g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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