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三排镇油岭古寨长隆扶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立项批文:南经促审批[2017]141号 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广东长隆集团扶贫捐赠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南县三排镇油岭古寨长隆扶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连南县三排镇油岭古寨长隆扶贫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盘先生联系电话:13927608911
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内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小姐联系电话:0763-3334080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三路第一海岸B座2302号
招标监督机构: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0763-8669908
三、建设地点:连南县三排镇油岭古寨
四、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是三排镇油岭古寨民居修缮和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一)民居维修167幢,水泥房内外修建26幢。(二)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横东休闲公园、旅游厕所、购物商店、停车场、公路安防设施、医疗站、垃圾站、旅游标识牌、A级景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号:标段1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和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等内容。(注:征地、移民等不在总承包范围之内)
(3)规模:项目主要是三排镇油岭古寨民居修缮和公共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一)民居维修167幢,水泥房内外修建26幢。(二)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横东休闲公园、旅游厕所、购物商店、停车场、公路安防设施、医疗站、垃圾站、旅游标识牌、A级景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
(4)招标控制价:项目设计费20万元,建筑工程费(建安费)940万元。对设计费及建筑工程费(建安费)进行下浮率报价。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报名纸质评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纸质投标文件。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进行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时,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丁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注册的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需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筑师。以上人员必须为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备案人员。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5、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主办方提供)。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由清远辖区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合体投标的,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十、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南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排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