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供电局2018年度配电变压器修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梅州供电局2018年度配电变压器修理 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
2.2建设规模:梅州供电局2018年度配电变压器修理,对梅州供电局管辖范围内的配电变压器等设施进行大修、日常维修等(不包含变压器电力施工)。包括油箱、储油柜常规检修,分接开关及操动机构常规检修,冷却系统常规检修,套管及套管电流互感器常规检修,变压器附带的保护、测量装置、表计常规检修,接地检修,变压器注油,变压器解体检修及检修后试验等。(如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改革方案有冲突,将按照招标改革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规模以投资计划及梅州供电局下达的任务为准。)
2.3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实际开工、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对梅州供电局管辖范围内的配电变压器等设施进行大修、日常维修等(不包含变压器电力施工)。包括进行油箱、储油柜常规检修,分接开关及操动机构常规检修,冷却系统常规检修,套管及套管电流互感器常规检修,变压器附带的保护、测量装置、表计常规检修,接地检修,变压器注油,变压器解体检修及检修后试验等。
2.5标段划分:共2个标段。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发包预算价(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费(元)
备注
1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梅州供电局2018年度配电变压器修理(标段一:城区、兴宁、平远、丰顺片区)
150
/
200
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梅州供电局2018年度配电变压器修理(标段二:梅县、大埔、五华、蕉岭片区)
150
/
200
合计
300
/
本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最多只能中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五级及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许可,或营业范围需包含变压器生产制造或变压器维修;
3
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梅州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安排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 04日10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10日17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购买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购买成功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本公告第2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采用公对公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递交:1)现金缴纳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1楼会议室,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13631406257;2)采用公对公电汇转账方式的,招标文件费的汇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转账),报名投标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截止时间提前将款项汇到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汇错账户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请报名投标单位务必分清),并在汇款用途栏中准确填写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注意:编号不可有误);已汇款的供应商需在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上传电汇单据扫描件,为不影响采购文件费确认,建议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提交。标书费收款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番禺北城支行
银行账号:632767019021
标书发售期止,如果购买标书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应分析其中的原因,若不需要对招标条件或采购方式进行修改的,则招标方案可无需重新审批,直接重新发标或延长标书发售期。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标书购买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须使用南方电网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部分)》(可在系统界面“组件下载”中查阅和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应按照《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操作手册》,通过“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投标文件须经供应商数字证书加密后,上传至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并以此为准。
本次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投标人为单位提交如下资料:
1)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以此为准);
2)须提交1个U盘,每个U盘的内容包括: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PDF、BIN/FILE 格式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包括技术和商务文件)各一份。
3)从南方电网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并直接打印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套(含1份正本、1份副本)。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案与存档,与上传至阳光电子商务平台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同一项目多个标段的项目,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标段。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均以标段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
1)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投标文件开始上传时间:2018年01月04日10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2)纸质版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1月25日08时30分00秒至2018年01月25日09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物流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广东省梅州市梅埔路东升马鞍山)
4)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需同时递交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③投标专用章(或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若使用)。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传投标文件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和U盘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业务咨询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彬芳大道44号
邮 编: 514021
联 系 人: 傅 工
电 话: 0753-216263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道光明北路283号鸿禧华庭三期一区21幢商业楼101房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陆工/王工
电 话:13631406257/15016242047
8.监督和投诉
(一)投诉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44号
邮编:514021
联系人:杨祖贤,
联系电话:0753-2162871,
传真:0753-2162871
邮箱:mzgdjb@gdmz.csg.cn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函。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采购部门现场负责人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代理:广东鹰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1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