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224团土地承包经营权勘界登记发证项目招标公告
第十四师224团土地承包经营权勘界登记发证项目,经第十四师224团批准,项目资金为团场自筹,目前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第十四师224团
二、项目名称:第十四师224团土地承包经营权勘界登记发证项目
三、项目地点:第十四师224团境内
四、标段划分及项目投资: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总投资额约170万元。
五、招标内容:224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入户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建立登记簿、承包合同书、颁证审批表、公示结果归户表、调查结果汇总表、经营权证书、资料归档、数据库建设等。
六、工期: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全团连队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该业务的人员和设备、仪器。
(2)必须具备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此资质业务范围中必须包括地籍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以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请于2018年1月4日00:00时至2018年1月10日23:30(北京时间),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报名、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及投标单位名称),购买成功后将投标人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于开标时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根据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开标前,投标单位无故放弃已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交纳保证金)的项目,必须提交弃标函至招标代理(邮箱:53846768@qq.com),以明确放弃投标项目,如若未提供弃标函,招标代理机构将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交易中心,交易中心在诚信库进行一次警告,二次严重警告,三次进行通报并加入黑名单,限期整改。整改后半年内,如若再次发生此类情况,将永久不能参加兵团各类项目投标。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四师224团
联 系 人:李文明
联系电话:0903-656104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景苑小区2号楼
联 系 人:王 飞
联系电话:18509920328
邮箱:538467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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