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通县北川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8-YL-001
1.招标条件
本2017年大通县北川渠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已由大发改 [2017]378号文件(实施方案批复),施工项目资金根据大财发[2017]560号下达。工程总投资为49.4万元。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通县北川渠灌区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拆除新建C20矩形标准量水断面20处300m,拆除新建浆砌石30处180米,拆除新建损坏斗农渠7处160米,维修斗门4座。开挖Ⅲ级土128.4m3,,回填夯实利用土(II级)136.8m3,C20混凝土浇筑304.64m3,旧砌体拆除360m3,浆砌石270m3.对原UD40斗渠拆除混凝土291.6m3.清淤580m3。招标范围为以上施工内容全过程施工。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月31日
计划完工日期: 2018年3月26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持大通县劳动监察大队提供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劳动用工诚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3招标人在任何时候都依法保留和拥有对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9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壹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1月26日下午15:00,地点为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请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务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应原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1号
联系人:杨小娜
电话:0971-2733323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禹龙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技术咨询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49号永和大厦B座10层
联系人:曲女士
电话:0971-6161278
传真:0971-6161278
财务电话:0971-6161405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账号:82010000000018980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